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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肠”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兜里装着叮当作响的铜币,咋吧着嘴,回味着慷慨的主家给他的一杯麦酒——他不像别的搬运工人,一拿到工钱就急着投入酒馆的木桶或是去那条说起它的名字男人们就会挤眉弄眼的小巷,他有妻子,一个女儿,他的妻子还有着几个月的身孕【具体多久他们弄不清楚】,为了他们三个他顽强地抵抗着来自于外界的一切诱惑——有多少次他是咽着口水经过酒馆门口的?在他还没有老婆前,他是那儿的常客,他喝过凉爽的麦酒,也喝过船员们青睐的血红酒,就连昂贵的蜜酒也曾被他用来犒赏自己,他还知道那家酒馆的油炸猪肠做的最好吃——他最爱吃那个,从小就喜欢,所以人家都忘了他的名字,改而叫他“猪肠”,他也觉得这个名字要比他原来的名字好听。
肥滋滋、油亮亮,咬一口满嘴都是那股子腥骚味道,香极了。
虽然只是廉宜的鲸鱼黑油炸出来的,但就那么一盘子就能抵得上一篮子粗面包,自打小女儿出生后——一张可爱的小嘴巴,要吃,要喝——他就没再享过这份口福了。
“猪肠”的妻子早早就煮好了麦子粥,粗面包,还有咸鱼和小虾,而后穿上为了防止被炉灶点燃和熏黑而脱掉的长裙,围上了那条黑色的破旧披肩,还用手指沾着水梳理了头发,在她年轻的时候,她可以说是美的,但很不幸,她之前的丈夫因为喝醉了而被地精掏出了内脏,她的儿子因为喝了不干净的水不停地拉肚子,然后就这么渴死了,那时她已经三十多岁了,牙齿松动,皮肤松弛,没有财产,身体也不怎么好,没人想娶这么个老婆娘——比她还要年轻上几岁的“猪肠”愿意娶她可真是个意外之喜。
很多人都说“猪肠”是个傻子,他数不清十二以上的数,不过没关系,再能干的搬运工人每天赚不到一轮以上的铜币,他用不到十二以上的数字。
而且她觉得“猪肠”傻的再好也没有过,他不喜欢娼妓,和她住在一起后,也不怎么喝酒了,最好的一点,他从不打老婆,他蠢得无法弄懂打老婆与确定他在家庭中的权威有何关系。
“妈妈,我可以吃点面包吗?”她的女儿抓着门框问道,她记得妈妈的衣服是不能抓的。
“不行,那是你爸爸的。
”“猪肠”的妻子说道,“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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