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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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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旁边胖小孩儿的奶奶一个劲儿地掰那女孩的手,大声骂她“扑街”,女孩穿了高跟鞋,比老太太高了一个头,在老太太的攻击下她竟坚若磐石,岿然不动。

    她也根本不理那个老太太的叫骂,直到胖小孩哭着保证说“我错了姐姐我再也不这样了”,才把手松开。

     那老太太搂住孙子,嘴里还是吐出一些不堪入耳的脏话。

    女孩看都不看她一眼,自顾自打开手里的阳伞,撑开之后发现上面撕了好几个大口子,她摇摇头,把伞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李默然看到她走过来的时候,脸被太阳晒得通红,几缕汗湿的长发黏在了额前的皮肤上,偏棕的瞳孔折射出太阳的光线,像恒星一样闪亮。

     第一次,她认真地欣赏一个人,因为她身上有一种闪耀的东西,是她从来没有去审视、感受过的。

     或许那就是简扶杨所说的,她身上没有的东西。

     但这也验证了,情绪是一件多么麻烦的事情,就只是惊鸿一瞥,她记了那么久,隔了很多天之后,仍然能在人来人往的操场上一眼认出她来。

     李默然把女孩身上闪耀的东西,当成了学习任务来研究。

     性格使然,她不可能去搭讪。

     只是写生的对象,从夕阳和思源湖,变成了操场上奔跑的她。

    或者,坐在台阶最高的地方认真拍摄的她。

     有好几次,李默然发现女孩在偷偷看自己。

    她故作不知,然后假装不经意回头,就发现女孩像偷了东西的小孩儿一样被她吓一跳。

     幼稚。

    她在心里嘲笑自己,就像她嘲笑曾经的初中同学。

     一天,李默然像往常一样坐在台阶画画。

    那女孩跑完步也上来了,只不过貌似兴致不高,拿出相机拍了几下,就呆呆的坐在那里看夕阳,过了一会儿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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