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四季。
”甘扬点头。
“包括冬天?”丁之童又问。
“包括冬天。
”甘扬又点头。
丁之童拱手,深表敬佩,而后历数自己的所见:“第一个学期九月份入学,秋天是挺美的,但没多久就下雪了。
第二个学期在曼哈顿校区,再加上暑期实习,等于春天和夏天都是在城里过的。
最后一个学期回到伊萨卡,十月刚过了没几天,又开始下雪。
”
伊萨卡的冬天实在太长太冷了,她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从小到大没见过一场大雪,初初看到雪景尚且觉得惊艳,可是前一天晚上作业写到一点,第二天一早爬雪山去中心校区上八点四十分的课,只让她错觉自己像刚进山门的小和尚,冷得想哭。
甘扬却挺得意,说:“我暑期没实习,夏天这里太美了。
”
“大三升大四的暑假你就留在伊萨卡?两个月都干什么了?”其实猜都能猜到,但丁之童还是问了。
这人果然回答:“跑步啊。
”
“你跑得好吗?”丁之童继续问下去。
“业余里还能混混,跟田径队的不能比。
”甘扬挺谦虚,“那些人都强得不行,而且这还只是大学校队,专业的更不得了。
”
“那你为什么还要在这件事上花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呢?”丁之童好奇。
如果说只是为了给简历添点特色,很多人都在做。
甚至单纯的锻炼身体,她也能理解。
但是为了跑步放弃暑期实习,甚至为了参加马拉松,放弃BB行的面试机会,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但这话刚问出口,她便觉得有些冒昧。
要是家里有钱,谁会稀罕那种每周工作100个小时的职业呢?她不知道甘扬对将来有什么安排,或者他根本没打算留下来,甚至根本没想过要干金融这一行。
她隐约记得听宋明媚说过,甘扬家里开厂,也许人家毕业之后就是回去当接班人了。
甘扬却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看着她反问:“喜欢做一件事一定要有理由吗?”
丁之童无言以对,心说这不就是典型的公子哥儿逻辑么?
不过,甘扬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却有一种与以往不同的神采,和他的那个特别的笑容一样,叫她印象深刻,却又没办法形容给别人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