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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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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掉。

     因为一个带着些英气的身影一闪而过,伴随着雷声干脆利落地一击将丧尸杀死,紧接着帅气抬眸。

     这气质,这长相,和身上极高辨识度的装扮。

     是你了!男主角。

     终于,我这只倒霉鸽子在穿越到末世的第一天,就捕捉到了小说里的重要角色纪飞臣,并成功成为了他的队友。

     虽然穿成了个废物鸽子,但是跟着男主角之后也会变成一只特别的鸽子。

     于是在我的死缠烂打撒娇耍赖下,纪飞臣接受了自己莫名其妙多了一只宠物这个事实。

     不愧是我笔下的男主角,这一路,他孤身一人前行,路上碰到个甲乙丙丁有麻烦都会帮忙,解救少女,拯救孩童,寻找粮食,勇斗丧尸。

     生活每天都很惊险刺激,不过好在纪飞臣饭管饱,而且身为男主还足够强。

     但很快我就疑惑了。

     为什么男主角一个人在这里降妖除魔像西天取经一样,其它人呢?他的队友呢?小说里男主角不是还带着个小分队吗? 很快我就有答案了。

     因为纪飞臣西天取经的最后一站,是枭风的基地。

     ….原来我穿越的时间点,正好是我断更的地方。

     看情况,纪飞臣为了不牵连其它队友,决定孤身一人去救风谣情。

     “我会打入他们的内部,然后,杀掉谢无衍。

    ” 在即将抵达大本营的时候,纪飞臣坐在篝火旁,这么说道。

     火光照亮了他的脸,显得格外有气场。

     我:、溜了溜了。

     在我准备偷偷溜走的时候,却被纪飞臣一把抓回来,搁在肩膀上。

     “走吧,该上路了。

    ”他说。

     我总觉得这句话像是在送我上路。

     别人不知道,但我这个小说作者难道还不知道在这本书里,关于谢无衍的设定到底有多变态吗? 这个时候还在升级的纪飞臣就去挑战传说级别BOSS,兴许他可以因为主角光环活下来,但他的鸽子一定活不下来。

     但作为一只没有话语权的鸽子,我哭天抢地也没能阻止被纪飞臣提溜着来到了大本营基地的事实。

     我本来以为,纪飞臣可能连枭风的门都进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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