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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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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麟声心一横,抽回自己的手,笔尖在皮肤划出一条道。

     还未完全脱离,手就被紧紧拽了回去。

     “别动。

    ” 麦秋宇将手捉在掌中,他看陈麟声一眼,继续低头写字。

     “今晚记得给我发短信。

    ” “发什么。

    ” “发,老公,我想你了。

    ” 陈麟声抬头,看见一张笑眯眯的笑脸。

    最后一个数字终于写完,他毫不犹豫抽回了手。

     “你今天跟踪我来的?” “怎么会,”麦秋宇讲,“我已经偷过你了,不需要偷第二次。

    ”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硬糖,撕开包装袋,塞进了嘴里。

    几声响彻的咀嚼,他用牙齿把糖咬得粉碎。

     这糖果,正是刚才那群女孩摆来做赠品的糖果。

     女孩们并没有送他。

     陈麟声沉默地审视着。

     Kleptomania,偷窃癖。

     麦秋宇以偷窃为乐,他享受这个过程,拿走本不属于自己的事物的过程。

    或者,不属于自己的人。

     也正是因为这个癖好,麦春宙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深造时,麦秋宇一次一次地重回少管所。

    为名声考虑,麦家和梅家将这件事压了下去。

     但若是真的想找,某家早已停刊的娱乐小报上,曾戏谑地登载着麦家双胞胎性格的不同。

    一个是天之骄子,从品行到能力都出类拔萃,一个却碌碌无为,让人怀疑是否龙生的儿子也会喜欢打洞。

     那篇登于报纸夹层的新闻在最后感慨,麦家双胞胎是否被当初那桩绑架案改变了人生走向? 没人能回答。

     至少十八岁后,麦秋宇再也没有被抓到过。

     自然也不会有人再提起。

     在加拿大时,陈麟声曾去陪他去看心理医生。

    很长一段时间里,麦秋宇都没有再犯。

     直到陈麟声回到港岛的第一年,麦秋宇的窃瘾轰轰烈烈地复发。

     雨夜,陈麟声被他偷走了。

     然后就是,那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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