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想到我室友的刹那之间,灯管爆亮,那种亮度根本不像是白炽灯发出来的,倒像是夏天中午的太阳。
我眼前一白,非常酸痛,大约半分钟之后才重新有了对颜色和明暗的感知。
我,浑身脱力地仰躺在地上,望着爆着火花、明明暗暗的灯管。
任兴看着我。
他手上全是血,跪下来发着抖把我汗湿的头发拨到一边。
“你撑着点,我去叫救护车……”
“……不用了。
”
我坐起来,把他一直按在我身上的手松开。
我肚子上的伤口血肉外翻着,像是一朵狰狞的花。
透过伤口,可以看到里面肌理平滑的内脏。
任兴没有再说要叫救护车的话。
我也没有。
因为我的伤口以一种肉眼可辨的速度在愈合。
大概三分钟之后,就完全看不清曾经被伤害过。
我身上的其他伤口也是如此。
任兴脸上浮现出一种相当复杂的神情,然后抬头看。
房间四面都是黑色的人影,唯一不同的是它们不再模糊。
它们是焦黑的,还散发着青烟。
似乎一瞬间,那些鬼影全被烧焦了。
即使它们已经完全失去了行动能力,却依旧维持着身前挤压在我身上、争先恐后伤害我的姿势,让人不寒而栗。
任兴脱力地坐在地上,也不顾满手是血,捂住了自己的脸。
“你们究竟是什么东西……”
他盯了我一会儿,然后去厨房拿了簸箕和扫帚,把墙上的灰全部抹下来,扫掉。
我还看到他在便签纸上写了油漆和滚筒,看来是想粉刷一下墙壁继续住。
我觉得他心理素质真好。
我与他搭话,他没有理我。
我又洗了个澡,把身上的血洗掉。
出来的时候,任兴正站在客厅中央,望着我的手机。
我的手机在响,但是我没有去接。
今天晚上我带手机出门的时候,已经只有10%的电了,后来接了任兴的电话,一跳就自动关机。
一年多的电池,不经用。
而我到现在为止都没记得要充电,因为充电器和USB接口都不在身边。
所以现在屏幕是黑的,可是电话在响,在震。
我挨到任兴身边。
任兴问我,“不接?”
我摇摇头,“不敢。
”
任兴点点头,把我手机关进了冰箱,声音果然变小了,不一会儿就停了。
但是我直觉这事儿没完。
果不其然,任兴的手机响了,没有来电显示。
任兴似乎要证明什么似的,把手机的电板抽掉,手机依旧一个劲地响。
他脸色更难看了,但是却笑,“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