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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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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没法赶走它们。

    现在,不过一秒钟的工夫,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他听到了下面民众嘈杂的心声。

     【哦我的上帝!格拉德斯通侯爵一定是上天派来拯救我们的救世主。

    】 【多么强大的力量啊!有了格拉德斯通侯爵在,我们王国一定能永远太平。

    】 【不愧是我们王国的首席大臣啊!】 【我词穷了!这简直是神迹!我何等有幸能亲眼看到这一幕。

    】 钟映崖给自己取了个西方名字:塞缪尔·格拉德斯通。

    “格拉德斯通”意为旅行袋。

    他仅仅将这个名字当作是自己的代号,一个通往权力的道具,他只认同“钟映崖”作为自己的姓名。

     等到他前往了神之乡,他就能将“塞缪尔·格拉德斯通”这个名字彻底遗弃了。

     他很快就可以去神之乡了。

     钟映崖的心情愉悦极了。

     神之乡的居民可以自由进出,而对于外来人,神之乡每五十年才会开启一次,持续五天的时间。

    一个月后,就是神之乡开启的日子。

    叩群⑦①零⑤88﹒⑤<⑨零看后︰文 从二十二岁起,他每日都在做好事,积累功德,至今已经有二十一年了。

    这么多年了,他肯定早就还清了幼时犯下的罪孽,今日他消灭了不死族,拯救了全城的人又是天大的功德,可谓是锦上添花。

     “啊!还有黑暗生物!”城下的士兵大叫了起来。

     只见一个矫健的身影如壁虎般地攀上了城墙,他灵活地跳到了钟映崖身旁,低声道:“任务完成了,主人。

    ” 是康芒斯。

     十八岁的康芒斯褪去了少年的青涩,他的个子长得和钟映崖一般高,肩膀宽阔,身躯精强力壮,面部的轮廓愈显深刻硬朗,墨绿色的眸眼深邃狠厉,若说幼年的他像是个小狼崽,现在的他就是只蓄势待发的凶猛野狼。

     他的饲主是钟映崖。

     钟映崖用自己的血将他从稚嫩幼童养成了身强体壮的成年男性。

    从小吃他的血长大,男人对他濡慕依恋,忠诚,无二心。

    就像是被人类从雏鸟养到大的飞鸟,把它带到了大自然,它也会紧紧抓住人类的手臂,不愿离去;就算把它赶走,它会飞一圈,又落到人类的肩头。

     现在的康芒斯已经不需要喝血果腹了,在他魔力逐渐变得强大后,他体内的天使血脉随之觉醒了。

     从一年前起,他的后背就生长起了两根肉翼。

    这生长过程是痛苦的,有时半夜他会被康芒斯密集的心声给吵醒。

     他有时半夜会犯病,所以两人一直以来都是睡在同一张床,各睡一个被窝。

    他这边稍有异动,康芒斯就会马上反应过来,让他能够安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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