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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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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是安捷却没有自己的目标。

    他想考上莫匆的大学,然后默默地在这三个孩子周围守护他们几年,最好等到十年后,莫匆年至而立,真正长大成人成家立业了,他再悄无声息地离开他们。

     算是无愧于故人。

     离开去哪里呢?他没想好,或者……继续流浪吧。

     心灰意冷的人,隙中驹,何以慰平生。

     眨眼到了深秋,暑气没来得及消退,天气便好像一夜间肃杀下来,层林尽染的风景是没得看了,大片大片的叶子弹指衰落,死在自己最繁盛的时节里,安捷在又一次成功地摆脱了莫瑾的围追堵截后,有些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闲逛。

     这是个礼拜五,他忽然想,作为一个优等生,现在应该做的是立刻抱着参考书回家制定周末复习计划,然后点灯熬油地无差别K书到半夜三更。

     安捷把书包甩在肩膀上,回想起这段时间的日子,怎么想怎么觉得荒谬,古人说心为形役,所以惆怅而独悲,惆怅倒是没怎么感觉,只是觉得啼笑皆非。

    他在路边犹豫了一下,继而自嘲似的摇摇头歪着嘴一乐:“去他娘的中学生行为规范。

    ” 举步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夜幕很快降临在了这个城市上空,入了深秋,一天短似一天,黑得越来越早,灯火一盏一盏地亮了起来,有的人撕下了道貌岸然的皮,魑魅魍魉倾巢而出。

     酒吧里嘈杂得很,一般的来说,安捷觉得自己不属于很小资很有情调的那种。

    什么放着轻音乐、门口戳块牌子明说“酒吧不是KTV”、衣冠不整者与狗不得入内的地方他是见了就退散的。

     他喜欢那种放着震耳欲聋音乐,充满了形形色色的堕落寻欢客,幽暗而满是烟味的地方,或者说,习惯于这种藏污纳垢的环境。

     亲近。

     点一杯不大烈的酒,安捷坐在个不引人注意的小旮旯里,书包放在一边,丁点的灯光也打不到他身上,黑暗完全吞噬了他的脸,只有一双眼睛微微地映出些光芒,那眼神看不出什么思想感情来,只是仔细观察的话,能隐隐地发现他在漫无目的地盯着人群发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让人不那么愿意靠近他。

     人身上是存在气场的,有时候不得不承认这个。

     忽然,门口进来一个子高高的年轻人,和红红绿绿的男女们比起来,这人极低调,半旧的衬衫和发白的牛仔裤,低着头,稍微有些长的头发挡住大半的五官,他走路很轻,在人群中穿行,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他。

     安捷涣散的目光却在瞥见这个人的时候猛地一凝,眯起眼睛盯住那个人的方向莫匆,他怎么会来这种地方? 他的夜视力极好,不会看错。

     邻里邻居地住了一个多月,他知道莫匆有时候晚上会出门……咳,因为火鸡妹妹莫瑾经常以他哥不在为借口拉着小瑜来蹭饭。

    他倒是没往心里去,年轻人么,又没有高考的压力,总归会有些自己的安排,可是…… 安捷皱皱眉,这地方毕竟不那么干净。

     莫匆的目光微微一扫,便目不斜视地往里走,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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