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现在是废人一个,帮不了你。
”
她却笑出了声,抬头看看屋顶,漫不经心的:“你是帮不了我,但总有人可以帮。
我已经说完了,你可以回去了。
”
屋顶……
直到离开小屋,沿着大路慢慢走回督公府时,我才想起厉钦之前分了两个自己的暗卫给我,因为功夫高我太多,我完全无法察觉到他们的存在,所以时常忘记。
林宛根本不是将给我听,是借着暗卫,讲给厉钦听。
唉……
她真的很聪明,到显得我太过愚笨了。
下雪了。
一片雪花摇摇晃晃地落在我的鼻尖,瞬间化成了水,被我用衣袖抹去。
怎么就没想到呢?近十年的爱慕,会在几个月内迅速消散,不止是因为厉钦的存在,也是因为离开了顺王身上那股时时环绕着的诡秘香气……我从前,真的很爱那股味道,到了痴迷的地步。
即使忍受着忍受筋骨尽断的疼痛,只要闻到他的味道,就觉得心满意足。
我加快了脚步,开始小跑。
也不知道是想躲雪,还是想回到厉钦身边。
心中没有愤恨是假的,但更多的是释然与轻松。
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爱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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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
时间的流失最是悄无声息,上一年的除夕,我还心惊胆战、衣衫不整地在厉钦脚下跪地求饶,转眼已是一年。
从昔日最低贱的下人,变成了督公府心照不宣的半个主子,光明正大地坐在人人畏惧的东厂厂公的书房里,提着他批复天下朝事所用的玉笔,在昂贵的宣纸上一笔一划地写出他的姓名。
厉钦走过来,单手把我抱离红木椅,自己大刀阔斧地坐下,然后将我放在他岔开的大腿间,看了一下纸上,夸道:“写得不错。
”
我便回他一个自豪的笑。
书法讲究的也不过是一个手稳心细罢了,我握了十几年的剑,握笔自然也不算太难,只要把握好技巧与力度,写出来的字便不会太难看。
但也算不上好看就是了。
结实的手臂从后头绕上前来,以一种像是环抱我的姿势,悬空摸了摸纸上未干的墨迹。
“我都不想教小景写其他字了,这样你就永远只会写我的名字。
”他说得很是认真。
但我知道这并非他的心里话。
这段时间,他一有空便喜欢手把手地教我练字,先是笔画,而后又陆陆续续学了许多简单的常用字,即便他现在反悔,也改变不了我已经会写许多字的事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