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写了很多当时哥伦比亚报纸上的事件和话题,他说走到街上,就有读者对他说:你写得太真实了。
《第七天》不能和《百年孤独》比,马尔克斯写下的是一百年的孤独,只用了二十多万字,我只是写下七天的孤独,就花费了十三万字。
我深感惭愧。
其实这部小说写了好多年,《兄弟》之后就搁在那里了。
这么慢的一个原因是,我总是落在现实后面,但我的慢也可能是一种幸运。
我不知道自己的写作为什么总是卡住,我可以找到自己的时间被切碎的理由,总有很多事来打断我的写作。
但是时间被切碎不是理由,我的缺点是很不勤奋,兴趣太多,总是被别的什么吸引过去。
朋友劝我别到处跑了,趁着现在身体还行,多写几部小说,将来身体不行了,就写不动了。
我说,将来身体不行了,我也跑不动了。
作为一个作家,我知道自己这方面的缺点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我同时在写五六部小说,还不包括脑子里转了十年以上的构思。
小说的叙述语言不应是作家自作主张,应该是由小说本身的叙述特征来决定的。
我写《兄弟》有时候故意追求语言的粗俗,因为需要粗俗,如果李光头说文雅的话,那肯定不是李光头了。
而有人批评说《第七天》的语言怎么苍白、枯燥无味、白开水一样,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这部小说的语言我非常讲究,修改了一遍又一遍,尤其到一校、二校的时候,改动的全是语言。
《第七天》里的三段,第一段是送鼠妹去殡仪馆,鼠妹大段地讲述她和伍超;第二段是杨飞和父亲在殡仪馆里见面;最后一段是他回到死无葬身之地的路上遇到伍超,伍超大段的讲述。
这三段没有办法用简洁的语言。
因为这是一个从死者角度叙述的故事,语言应该是节制和冷淡的,不能用活人那种生机勃勃的语气。
讲到现实的部分,也就是活着世界里的往事时,语言才可以加上一些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