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回来不久,我当然要回来啊,不然怎么来看你。
”
“现在看过了,你会走吗?”
“舍不得走了,”麦秋宇又一次靠近,和他肩膀叠贴。
陈麟声本想躲开,但他似乎看见了妮妮的身影,一时不敢轻举妄动。
“你还是跟以前一样,”麦秋宇摸上了他的手腕,慢条斯理地撕开上面覆满的贴纸,然后忽然猛得一拽,短暂地带起皮肉来。
贴纸背后的胶很是牢固,撕开时微小的痛感让陈麟声睫毛一抖。
“漂亮。
”
麦秋宇随手把贴纸贴在了自己身上和脸上,黑色休闲外套和左半张脸,分布着简笔画的小狗小猫小兔,粉色居多,个个顶着鬼马的表情。
无所谓的样子,看起来有种漫不经心的疯癫。
撕干净贴纸后,他从从口袋里摸出钢笔,牙齿咬来笔盖,开始在陈麟声虎口处写字。
陈麟声本浮着青色血管的白皙手背,如今浮着深深浅浅的红。
而麦秋宇又用蓝色的墨水,在上面留下了一个个数字。
“听说你见过我大哥了,怎么样,符不符合你的想象。
”
麦秋宇叼着东西,讲话含糊。
他一笔一划地写,像初学写字一般。
数字明明结构简单,也被他书写得十分漫长。
他擅长做这种耐性训练,附加痛也痒的折磨。
“比你懂做人,”陈麟声答。
“那当然咯,”麦秋宇语气可惜,“要是你当初勾引的是他,说不定会比现在好过。
”
陈麟声不接他的话。
数字写到倒数第三个,他只想尽快结束这场折磨。
“谁让你运气不好。
”
最后一个数字即将落笔。
笔尖缓缓划过皮肤,带些力气往下按,好像下一秒就会扎穿他的手。
“爸爸!”
是妮妮在喊,在远处连续许多声。
陈麟声心跳如擂鼓,他紧闭着嘴唇,怕自己不小心应答。
麦秋宇被小孩的叫声吸引了注意力,他偏头去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