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郁老神?自在,古井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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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后,学者打了?个隐晦的手势:“不是。
”
里?斯眉头一跳,白郁则自顾自饮茶。
原主原先在黑袍会?做事,档案中封存了?他?的笔迹,但那和白郁又有什么关系?
白郁原身穿书,成长经?历和原主截然不同,原主在黑袍会?的教堂长大,白郁却是九年义务教育教出来的,后来读书学了?兽医,写?了?一手飘逸字体,与原主毫无相似之处。
里?斯微微皱眉,又很快舒展开了?。
他?对白郁热络了?许多,感?叹:“冒犯了?,这是阁下和那奸细的身段实在是像,我一眼看过去,还?以为看晃了?眼。
”
白郁不动声色,在纸上写?:“那位白先生,究竟是什么人?”
如今,他?明面上的身份是白郁的替身,而替身对原主有所好奇,是完全符合人设的。
果然,里?斯的戒备更少了?三?分:“那位阁下,我有所耳闻。
”
他?含糊地说:“白郁阁下来自黑袍会?,是黑袍会?的奸细嘛。
黑袍会?,你也知道,一群莽夫,多的是走街串巷的混混□□的小头目,还?有些年轻貌美的姑娘。
只有这个白郁是个例外,没进□□,读书读出来了?,还?进了?伊尔利亚最好的医学院。
倘若没有这件事,他?是个好苗子。
”
在外人面前,里?斯是大公的叔叔,和黑袍会?全无瓜葛,他?不可能说得太细,也不可能褒扬黑袍会?,讲得都是些人尽皆知的东西。
这些东西是本地居民的共识,可对白郁来说,是他?第一次听说。
就像水能喝,火不能摸,这些太过基础的东西,反而没人对他?提及。
白郁停顿片刻,写?道:“也就是说,黑袍会?读书的人不多?”
电光火石间,他?似乎抓住了?某条线索。
里?斯奇怪道:“当然,您这也不知道吗?奇怪,阁下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冒出来的?”
白郁:“住在郊区,确实不知道。
白郁没有原主的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