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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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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战发生,就难免有人死,人死了,屋子就会空下来,越来越多的人抱着和萝丝一样的想法进来占据空屋子,运气好的人如愿以偿,运气不好的,在悄悄推开一扇门之后被突然出现的枪口抵住,被杀,或者刚睡上床没几天,就被久不归家的雇佣兵发现,一枪=爆=头。

     这件事本来和萝丝没什么关系,她几乎天天在屋内,只有在拿物资的时候会出门,为了防止别人闯入,她还特地写了张纸条贴在门口,但这样的善意和不想惹麻烦,在别人眼里就变成了软弱可欺。

     她是个女人,女孩,年纪小,孤身一人,不是雇佣兵,不是谁的情人,只是活在这里,死了也无人在意,那么,他们凭什么不去侵占她的地盘呢?凭他们的良心?谁在哥谭说良心,谁就是蠢货,白痴。

     于是,在萝丝拎着物资,踩着外面咯吱咯吱响着的铁皮楼梯推开屋门,想回到屋内的那天,凌晨四点多,天黑的还像墨,迎接她的并不是比外面稍微温暖一点的屋子,而是在开门那一刹那响起的枪声。

     凌晨四点,她颠倒的作息虽然能让她清醒,但却不足以让她,也本就无法让她快过子弹。

     于是,在她的肩头炸开了一朵血花。

     痛楚和怒火一同到来,在哥谭生活的两个多月,萝丝什么也没有学到,但却又学到了很多,这里的人冷漠,这里的人贪婪,这里的人只认准拳头和枪口,又往往甚至不认拳头和枪口,只认准利益,只在乎自己。

     如果退让,那势必要步步退让,正如那个酒保所说,比起麻烦找上她后解决,还是一开始就不要让麻烦敢找她比较好。

     许久没出现过的蓝色的光从她手心迸发,顷刻间形成一条缎带,在一片漆黑中冲向开枪者隐藏的地方,直接砸碎窗,把他从五楼的高度扔了下去,但她仅存的仁慈心,还在他要摔死之前垫了他一下。

     而后,她捂了一下自己还汩汩流血的肩头,将子弹化作空气蒸发,再凝于自己的掌心,随手丢下,指尖在肩头的血洞停留一刻,让伤口愈合,而后,她从后腰抽出手=枪,握在手中,一步步小心翼翼地向漆黑的屋里走。

     似乎没有人了。

     正当她松一口气时,她身后突然响起凌乱的脚步声,她回眸,下意识打出一枪,落空,对方已经蹿出了门外,而同时,第一次开枪带给她的后坐力让萝丝没做好准备的手臂发麻,她皱了皱眉,没顾及这些,拔腿向前追,但这时,楼下已经传来男人的惨叫声。

     她心头一跳,想后退,但腿已经迈出,半边身子跨出门外。

    视线猝不及防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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