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做宝贝揣进衣兜,轻快跳回摩托后座:“走吧。
”
途径菜市,简风问他想吃什么。
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让冷寂许久的灶台重新生了火。
向南珺才知道原来简风会做饭,还尤其擅长复杂菜式。
从不需亲自下厨房的向南珺后来用了许多年,才勉强学会了一道芋头烧肉。
可不论他怎么改良配方,也始终做不出简风手艺那个味道。
【作者有话说】
向南珺:果然,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
ps:这周隔日更(四六一三),都是20:30嗷~(更新后不会用置顶了,在这嗷一嗓子。
)
第28章sevendays-5.1
吹过田里的风,看过山头的落日,向南珺终于发现其实走出简风家那扇大门原本不难。
赖到第四天,向南珺后知后觉,简风对他说“家里人死光了”并不是一句过分的玩笑话。
这几天来,除了山头那一通电话,简风近乎没有过任何社交。
完成了所谓的“田地交割”,他无需再出门去见邻居,亦无人再来找他。
三层的自建房很大,但空了两层,显得尤其空荡。
向南珺很难想如果没有自己这个外人在这里借宿,简风一个人会有多孤独。
难怪他想要离开。
那一瞬间,他自以为读懂了简风的内心活动。
尽管他忽略了,十六岁与二十一岁之间,其实还有五岁的年龄差。
向南珺不知道其他人会怎样评价简风,也不知道什么人才会和他在电话里产生冲突。
他下意识觉得一定是对方的错,因为简风其实是个很温和的人,只是话少。
他说的所有话都能得到回应,提的要求也不会被拒绝。
比如,他想让简风带自己在村子里转转,那人沉默了两秒,就当真立刻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