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颂驰的手腕,撩开他的衣袖给邱崇看,“不光是我,我哥手臂上也有伤啊。
”
邱崇:“啊??!!”
江颂驰抬眸看他,漆黑的眸子隐显着玩味:“你以为,景和手上这些伤,都是我弄的?”
“没有没有没有,绝对没有!”邱崇立马三连否定,赔笑道,“哥,江哥,我怎么会那么想!一开始我就觉得不对劲,咱们江哥那么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才貌双全的人,怎么可能干那种龃龉龌龊的事情!完全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为表歉意,我自罚三杯!”邱崇立马又开一罐百威,对着瓶吹,喝完后打了个巨响的饱嗝,“哥,是我思想肮脏,是我不正经,对不起!”
江颂驰跟他碰了碰瓶,神色平静:“没事。
”
仰头抿了口酒,清亮的啤酒随着喉结吞咽,江颂驰眸色漆黑,眉眼俊气,穿着一件插袖黑白卫衣,骨节分明的手腕上带着一块watch,喝酒的姿势随性又张扬,简直就是青春男大的代名词。
但没人看见,他阖眸下的情绪涌动,状似随意地顶了顶腮。
他与宋景和一起长大,对宋景和的生理性喜欢,早就让他把宋景和视为己物,毫不客气地将宋景和划分到自己的势力范围之下。
宋景和就像是温室里长大的花朵,连根茎都是软绵的,越长大越娇贵,江颂驰搭建的羽翼是对于宋景和的保护,但这种含有占有欲的“保护”是需要加上限定期限的,因为江颂驰无法保证,垂着涎水的狼该如何控制自己的私欲,放着这块鲜美的肉不去拆骨入腹。
邱崇有一句话倒是说的没错,用衣冠禽兽来形容他,倒是一个不错的形容词。
毕竟他江颂驰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邱崇脑子里想的事情,江颂驰早就在不为人知的地方设想过千百次,想用金丝线缠绕宋景和的脚踝,让宋景和永远都无法摆脱他的钳制,从里到外都透着他的气息。
至于邱崇今天欲言又止的事情,如果有机会,他倒是真想试一试。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