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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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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时候,这件案子尚在侦查阶段,陆娜还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就已经成功取保,甚至连嫌疑人都算不上,此后案情的走向对她来说也十分乐观。

     但经过这件事,看守所到此一游,陆娜可算是怕了,充分意识到了法盲的无知,江湖的危险,重金签下陈锐做露野服装的法律顾问。

     而陈律师也趁此机会在立木的公众号,官网,官微,还有抖音上发了一篇新文,题为打铁还需自身硬,刑事合规关乎企业生死存亡。

     余白也是服了,看得笑出来,但转眼便接到一个从阳朔打来的电话。

     罗楠告诉她,刚刚收到了丁浩的逮捕通知书,上面所写的涉嫌罪名是“故意杀人”。

     第68章十字镐 此时,距离事情发生只过去了七天。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以三天为限,因调查需要可延长至七天,遇上疑难案情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天。

    然后再提交检察院批捕,又有七天的时限。

    这两项加总起来,便是刑辩律师通常所说的“黄金三十七天”。

     余白他们离开阳朔的时候,丁浩的案子还在侦查阶段,案卷尚未送审。

    到了审查批捕阶段,检察官还要复核证据,并且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一般情况下,三、四天已经算快的了,而涉及故意杀人这样重罪理当更加慎重,但现在转眼便下达了《逮捕通知书》,实在是动作迅速。

     由此,余白不禁联想到那种过去常见的新闻某某案件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大,公安干警与检察院兵贵神速,多少天内破案,多少天批捕。

     而当地刑警的那句话又宛在耳边你们理解一下,我们也有压力。

     的确,如今已经不大能看到诸如“严打斗争”,“专项打击”,“大会战”,“某某战役”,“破案军令状”之类的说法,“限期破案”和“命案必破”也被普遍认为违反犯罪侦查的规律,但警方却还是得跟键盘侦探们争分夺秒。

     不过几天功夫,网络上的讨论日益演进,从小说发展到剧本,就连嫌疑人和被害人的人物小传都已经有了。

     丁浩,富二代,沿海一线城市出生,家里开着一家攀岩俱乐部,在A市有五家店,外地也有分部。

    年仅十岁,便在母亲的影响下接触攀岩,才刚入门请的就是法国教练,一到寒暑假就去国外集训,学了一年便拿到了国内青少年组的冠军,在众多普通家庭的小选手当中傲视群雄,所向披靡。

    直到成年之后,丁浩进入专业男子组比赛,才遇上了尹盛这个越不过去的对手。

     尹盛,草根英雄,来自中部地区的小县城,从小练习田径,以体育生身份领着微薄的补助在学校寄宿。

    攀岩这种贵族运动,他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直到进入体育学院之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经朋友介绍去岩馆勤工俭学。

    第一次尝试,他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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