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案子里,谭畅的主犯地位确定无疑。
但最初的那份辩护意见提交上去,经由检察院确认,的确存在大量的重复计算,涉案金额已经从两亿减少到了三千万。
这两项都跟唐宁之前的预测一致,之所以需要重新估算刑期,是因为李洪庆的供述。
这个案子里被挪用和贪污的赃款都已经退赔,原本可以成为谭畅的酌定量刑情节,减轻她的刑事责任。
但在李洪庆的笔录中,是他积极主动转回的已在境外的款项,具体操作是他公司的财务进行的,钱也的确汇到了他公司的账户上。
就这样,谭畅唯一可能罪轻的辩护点成了他的立功行为。
余白在旁边听着,觉得事情这样发展实在是有些残酷的。
谭畅和李洪庆都说彼此只是老同学,十多年前谭畅失业回国,他们在一次聚会上重逢。
三年前,谭畅又找到他,提出借用他名下的一家外贸公司做几笔生意。
因为当时那家公司很久没有业务,谭畅又提出每次走账可以给他几个点的提成,他就答应了。
虽然笔录中没有直接体现,但旁观者多少可以看出来,他们之间有着,或者有过情感关系。
也许,正如之前推测的那样,谭畅原本想要的就是现在这样的结果,用一场自缢把消息传出去,告诉同为囚徒的另一方:我已经退到极致处,担下了所有,你尽可以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但主动牺牲和亲眼看到被出卖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从古至今,相约殉情之类的,少有几对真的能一起渡过忘川。
如果那天谭畅真的死了,不知道这些后话也就罢了。
但她偏偏活了下来,简直好似胭脂扣里的女鬼,还魂回到阳间看到了身后发生的事,男人的懦弱与贪生。
更何况李洪庆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双方的供述,他在这个案子里只是从犯,可能面临的处罚本来就比谭畅轻得多。
检察院的承办显然也觉得这是一个契机,在最后一次笔录中,向谭畅透露了这一点,希望她也会做出相对的反应。
只可惜,谭畅没有。
正如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