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就浑浑噩噩安静的,只听宿聿的话,实力似乎也越来越强。
但它却不用闭关,修为一探也无任何进展,在渊里待着的时候,每天就喜欢给人搬东西,或者去张富贵的药田里帮忙种植,它虽外貌丑陋,但是张富贵等鬼也从最开始的惧怕它,到现在每次见到它,都会像齐六那样称兄道弟。
活尸没有回应,却也不拒绝,甚至有时候还会学着狼王的嗷嗷叫。
“它做什么?”墨兽看着已经回到万恶渊里乱跑的活尸。
齐六听到宿聿问活尸:“你说活尸兄弟啊,有变化啊,变聪明算不算?”
墨兽:“它哪变聪明了!”
齐六道:“富贵说的啊,他很久之前就说活尸变聪明了。
”
一听到活尸变聪明,墨兽不禁看向万恶渊里跑动活尸,正想看看它聪明在哪里,下一瞬就看到它跑进了张富贵的药田里,当着正在耕种的鬼众的面把一株尚未成熟的花拔了起来。
“我去,那不能拔!富贵的宝贝花!”
齐六撒腿就跑,赶忙去活尸口中拦花,“兄弟!!住手!那是富贵的命根子!”
宿聿:“……”
墨兽心想着这玩意哪里变聪明了,这不跟之前一样吗?
它移回目光,发现宿聿没有再关注活尸了,而是手里拿着一个沾血的裁布。
见到裁布上的血迹,墨兽就有点慌了,“哪来的。
你可别玩血虫啊,那玩意吃人。
”
是先前活尸粘在他衣摆上的血,被宿聿扯了下来,上面还残留着灵眼能看到血迹,却没有那些往外爬的血虫。
宿聿原先以为他能到血是因为那些血中全是血虫,活尸捏爆血虫的行为却让他产生了疑虑
血虫并没有那么多,灵眼所看到的血也不全是血瘟疫。
“人能看到血虫吗?”宿聿问。
墨兽感觉宿聿在说废话,道:“能看到还会被暗算?”
“你能看到?哦对,你有灵眼。
”
血虫是看不到,之所以叫血虫,因为它活在生灵的血肉里,沾满血才被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