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要做最苦最累的活儿,住最差最破的地。
当然,身世可怜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那个少年完全长在楼卿的审美点上,她欣赏各种男人,或是风度翩翩、儒雅英俊,或是邪魅多情、霸道强势,但那种精致脆弱的美少年,那就真是怜惜无比了。
光看着那张脸,楼卿觉得自己能下两碗饭。
秀色可餐!
“刚刚那个傅家的小男生,他平时都做些什么啊,我看着他挑扁担,很重的样子。
”
楼卿只能又问陆大姐,谁让她才来,什么都不知道呢。
当然,陆大姐这么热情的人,肯定不会撅了她的面子,见楼卿对傅书瑜有些好奇,又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
“还能干什么,什么活儿最脏最累就干什么,多半都是帮着他爷爷干,那是在挑粪呢!”
“好好一个小伙子,哎,以后该怎么办啊!”
“说来,那小伙子也孝顺,对他爷爷好,虽然被爷爷连累的下放,可拼命干活就是为了让他爷爷过的好一点。
”
……
听完之后,楼卿更加欣赏他了。
她可不可以帮帮他?
不过这样的人自尊心都非常强,警惕心也是,要是一个人莫名其妙的上前说要帮助他,估计不会开心,反而会厌恶和害怕。
怕有人整他。
楼卿一边掰着玉米棒子,一边想着要怎么帮助对方,好不容易遇到个完全长在她审美点上的人,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被岁月摧残。
那绝世美颜要是毁了,她心情肯定会变得特别不好。
楼卿想着事情,手里的动作更快,一上午就把别人一天需要掰的玉米棒子掰完了,她做事的时候还吸引了好多人的目光,估计那些人心里都想着呢为什么那么漂亮的姑娘,干活那么厉害?
有好些人都看呆了!
掰玉米棒子的时候手都不疼吗,快出了残影,要是敷衍了事大家还能理解,可楼卿就是做的又快又好!
比别人掰的还要利落干净!
后来还是陆大姐去特意解释了一下,说楼卿的力气天生就特别大,所以干活才那么利索那么快。
……
楼卿因为干活快出名了。
一时之间,美名传遍刘家村,甚至传到了隔壁村,让楼卿更加惊讶的是,还有人来提亲!
她才来刘家村多久啊?
有脑子的姑娘都不会这么轻率的把自己嫁出去好吧!
“今天村里的人要去城里,我准备去趟供销社,肥皂快用完了,你去不去啊?”
楼卿被陆大姐拉住,想着反正没事,既然陆大姐要去,她就陪着一起去,顺便还能在供销社买些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