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她不看我们的信,怎么办?万一她把那三封信扔了,怎么办?”
博伊德压低声音说,“你不知道,那小妞防备心有多重我跟她来往那么多天,每天陪她散步、看剧、听歌,换成别的小妞,我早就得手了!她呢,连手都不让我碰!”
“那是因为你蠢,”特里基不耐烦地说,“你太执着于绅士的派头了。
你当时要是狠狠心,直接办了她,就不会有那么多事儿了。
”
博伊德陷入沉默。
“干,还是不干?”特里基步步紧逼,“事成以后,她和钱包都归你,埃里克归我”
“你想清楚,那可是道斯的钱包,那小子比我还狠,跟亡命徒没什么两样,为了钱,宰了不少畸形人……你也看到她的钱包有多鼓了。
”
几十秒钟过去,博伊德终于下定决心,一咬牙:
“行。
”
“你让她去花园那套房子,”特里基说,“记住,我们不是道斯那样的亡命徒,能软着来,就别动刀动枪。
”
“我主要是怕”
“没什么好怕的,”特里基平静地说,“你虽然失去了手指,但还是个英俊的小伙子。
女人都喜欢英俊的男人。
”
博伊德有些犹豫:“你没跟那小妞相处过……她好像对我的相貌不感兴趣……”
“上帝
啊!”特里基恨铁不成钢说,“你的自信心到哪儿去了?这么说吧,除非她是个瞎子,否则绝不可能选择埃里克!”
话音落下,博伊德终于不再犹豫,答应下来。
他们拦住酒店的侍者,给了一些小费,让他帮忙转交三封信第一封信,在午餐时转交;另外两封信,则在晚餐时转交。
侍者连声答应,保证自己会完成任务。
交代完毕,特里基和博伊德就离开了。
走廊又恢复了安静,只剩下清洁工推车碾过地毯的声响。
埃里克看着手上的书,眼神莫辨。
这是他从客房的书架上随手拿的一本书,只是因为她说可以“陪你”。
从未有人这样对他说过。
出于好奇心,他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