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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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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拿走了,警察没注意到这一点。

    他让布莱恩上警车,两人去警局做笔录,按理说这点每天都在发生的偷鸡摸狗无人伤亡的小事,只要随便交代两句就可以结案了,结果布莱恩这边又遇到了意料之外的状况他居然在哥谭市的警察局里见到了认识的人。

     或者说,认识他的人。

     “布莱恩·纽曼!” 一个带着英国口音的有点陌生的声音从旁边传来,用隐含惊讶和激动的语气清晰地脱口叫出了布莱恩的名字。

     布莱恩闻声转过头,看到一张熟悉但不认得的青年面孔:“你是?” “你好,我叫丹尼尔·哈里森。

    ”那人迎着警察不欢迎的视线走过来和布莱恩握手说道,“天哪,真的是你,我完全没想到能在美国见到同学,世界真小。

    ” 布莱恩盯着他的脸,逐渐有点印象了:“你是牛津大学的学生?” “对,我比你大一届,但你比我有名得多。

    ”丹尼尔坦然说道,“我的朋友去听了你在巴特莱特教授的犯罪学课上展示的报告,她说你是个天才。

    ” “谢谢,我有个好老师。

    ”布莱恩说,“你怎么在这?” “你问的是哥谭还是警局?如果是哥谭,那我是来参观的。

    ”丹尼尔避开附近的警察,压低声音对布莱恩说,“这地方有很多神秘而古老的传说,实在令人好奇,我想知道那些网上盛传的留言和这里居高不下的犯罪率究竟有没有关系。

    ” 兄弟,你中二没毕业? 布莱恩无语地看着他,几秒钟后,丹尼尔脸上兴奋的表情褪了下去,垂着肩膀沮丧地说: “好吧,我承认我是个功利的人,来这种好狗都活不下去的城市是为了我的毕业论文。

    但我刚抵达哥谭的第一天就被抢劫了,劫匪大概有这么高,很壮,穿着浅蓝色的T恤,眉毛上边有一块伤疤,他带走了我的护照、银行卡、钱包和我的笔记本电脑,我现在寸步难行……” 布莱恩感觉丹尼尔对劫匪的描述有点耳熟。

     他转过身指着不远处那个被他打晕的倒霉蛋,问道:“抢劫你的人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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