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被所有人厌恶地嫌弃。
运气好,别人踢他两脚,还会扔下个肉包。
运气不好,遇到酒疯子,不仅会咒骂,还会他拿烟斗烫得他体无完肤,关键是还不给包子吃...
他每日坐在阴暗的巷道里,看着富贵人家的小少爷举着糖葫芦嘻戏而过,而他整日只能和草兔相伴,指尖捏着草兔,把他当做活物,陪他渡过漫长的日夜。
可草兔终究是死的,他总是艳羡那些欢笑声。
所以,有日,尽管天寒地冻的,他依旧去河里洗了个澡,连衣衫上陈旧的泥巴块,也一层层用着指甲扣下来。
等着翌日出晨光,他满心欢喜地来到小少爷面前,颤抖着将自己手中的草兔子递了出去。
袁黎少与人交流,甚至发音皆是不全的,只能模糊念着音节:“gei....gei...”
小少爷一怔,面露惊喜,但很快又把眼中的喜悦压了下去,因为周围之人都在跟他说:
“哪来的人话都不会说的小疯子。
”
“啧,好脏,这草兔子跟他的人一样脏,小少爷小心脏了手...”
“小少爷儿,你身份高贵,如何能跟着下等人结交朋友,莫要失了身份...”
“赶紧让他滚开!莫要被人看笑话...”
小少爷左看看、右看看,终是攥紧拳头,一脚踹开袁黎,也终是因为这一举动,他受到了无数的称赞。
而袁黎捂着肚子,满地打滚,额间冷汗直下。
一看自己做对了事,小少爷闭着眼,又挥拳又踹地,想要获得更多赞许,不顾袁黎趴在地上痛苦哀嚎。
仆人围观,无言默许这种行人,而过路行人视若无物...
袁黎这刻,眼泪大把大把流下,他终于知道,自己的存在是所有人唾弃的...
所以,此生后,亲生父母就狠心抛弃了他...
所以,自此以后,所有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