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从头到尾都牵制住慈渊,怕他真的生气离开。
慈渊那么娇气,这要是真让他离开了,明天说不定就不理自己了。
如果是以前,唐慕风压根儿不会在乎,可是现在,在慈渊亲了自己,又娇蛮地踩在自己的大腿上后……他发现,自己已经没办法想象慈渊不理自己时的场景了。
唐慕风那点怒火一路上被接二连三地打击,心里那句“我不会当你的狗”怎么也说不出口,最后仅剩的一点自尊在慈渊的不耐烦中四散崩开,彻底碎成了渣渣。
他低三下气地讨好道:“我给你戴,你别走,也别生气。
”
慈渊这才被安抚地没有继续动作,又嘟囔地说:“你快一点,我脚疼,踩你都踩酸了。
”
他没回答唐慕风的话,但是态度又缓和下来了。
唐慕风觉得自己真是疯了,竟然觉得慈渊还是乖的,没有太蛮横,要是换做自己早就扇两巴掌再离开,一点机会也不会给。
他想着,又回了一个“马上”,捧着人的脚踝开始戴镯子。
因为骨架小的原因,慈渊很瘦,手镯虽然是为手定制的,但实际上偏大了一圈,如果戴在手上,就会从手腕一路滑到手肘,戴在脚踝上,是刚刚好的尺寸。
唐慕风的手能轻易将慈渊的脚踝圈起来,因为要给慈渊戴东西,他便半跪下去,让人踩在自己的膝盖上,然后将镯子对准脚踝戴进去。
磁吸口互相一碰,在吸引之下严丝合缝地扣上,环圈贴着肉微微有一点松动,唐慕风放手时便倾斜了一点,青黛的血管和雪白的肌肤下浮现出一点红色的指印,而铃铛正好落在踝骨上。
有点痒,慈渊晃了晃脚,眉眼弯弯,清脆的铃铛声倾泻而出。
叮叮当当的,好不热闹,就是和穿着的皮鞋不太搭配,或许穿不绑脚背的布鞋会更好看一点。
唐慕风盯着被自己掐红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