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来那时候院长妈妈给我的巧克力,她说是哥哥送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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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哥哥就和我相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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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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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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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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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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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撑过一礼拜!现在他们都叫我“不过头七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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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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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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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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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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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又送了我一些稀奇古怪的颜料(他到底从哪里弄来的?)和一台富士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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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一台富士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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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它给我哥和nico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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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用我死缠烂打去求我哥了,他嫌我烦他,自己主动配合拍照以绝后患(继续听我废话),切!要不是看你长得好看,谁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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