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似高歌猛进,战无不胜,其实不过赢在一个‘快’字,趁士气正隆,杀晟军措手不及,现在晟军已经回过神来,正在调集兵马,兵力是他几倍之多,又有坚城险水可守,封家军兵马、粮草都薄弱,又不擅水战,继续打下去,必败无疑。
”
“那他会如何?”
燕思空眯起眼睛:“依我对他的了解,他会马上撤兵,转向西北。
”
佘准不解道:“为何?”
“他要的,是在湖广掠足兵力和银两,并以不败神绩名扬天下,威赫朝廷,然后,他会转战河套。
”
“河套?那可是夷夏交界之处,又穷又乱。
”
“那正是他要的。
一来四方贼寇,会加入他的叛军,二来能诱降曾经追随封家的大同军,甚至攻下大同,三来,河套有马,天底下最好的马。
”
佘准目瞪口呆:“……当真?”
燕思空眯起眼睛:“领兵打仗,他是天生的神将,他如狼一般嗅得到血腥,看得到敌短。
”
“那,假使,你与他交战呢?”佘准好奇地问道。
燕思空愣了愣,说道:“我会赢。
”
“为何?”
“我了解他,胜过他了解我,此为知彼,我了解我,胜过他了解他自己,此为知己。
”
佘准沉默了。
燕思空甩了甩脑袋:“不说他了,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我要你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
“我们花了这么长的时间,随时都准备好了。
”佘准冷道,“这些罪状,足够谢忠仁死一万遍。
”
“但只要那昏君有半点不忍和犹豫,这阉贼就可能抓住机会翻身,所以这一次,要豁出去一切,务必置他于死地。
”
“你可想清楚了,颜子廉败了,封剑平败了,若你这次也败下阵来,就再没有机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