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就动了起来,做发型的做发型,化妆的化妆,手都快忙成重影了。
温洛宜眼睛都快花了,问道:“这才几点,有那么着急吗?”
齐寂:“路远。
”
有些有钱人确实更喜欢住郊区,这类人通常有自己的公司,工作时间相对自由,郊区的环境更好,B市著名的富贵区之一就建在郊区。
半个小时没到,温洛宜的妆发就都做完了,有人拿过来一条裙子,让温洛宜换上。
温洛宜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她脸上化着清水妆,原本有些微卷的长发拉直了,此刻半盘着,用一根竹簪固定,身上穿着新中式长裙,衬得她的气质都有些清冷了,不了解她的人还以为她是什么书香门第的千金呢。
察觉到齐寂的视线落在她身上,温洛宜微扬下巴:“怎么样?我是不是不管什么样的打扮都很好看?”
齐寂不答,转身便走。
温洛宜踩着高跟鞋跟上。
齐寂个子高,步调不快,但步子迈得大,温洛宜要小跑才能追上他。
她拉住他的手臂,秀眉微蹙,表达不满:“既然你要我做你的女伴,你是不是也要绅士一点,至少要等等我吧?我现在可是穿着高跟鞋。
”
踹人可是很疼的。
“只是做给别人看。
”齐寂抽出手臂,大步离开。
狗屎一样的脾气。
温洛宜在心中暗骂,同时升起一股强烈的征服欲。
这是她第一次,不是为了养分,而是为了这个人,升起的征服欲,哪管她是想让对方趴在她脚边做狗。
温洛宜小跑着追上,再次挽住他的手臂:“做戏也要做得像一点吧?你以前没有过女伴?你的肢体语言太僵硬了,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我们之间有多不熟。
你教我桌球的时候不是也靠近过吗?就当那个时候吧。
”
温洛宜挽着他往前走,齐寂不动,扑克脸也会思考。
温洛宜带了带他:“不是说很远吗?别浪费时间了,赶快走吧。
”
从店内出来,到上车,一共花费不了几分钟,这段路程温洛宜全程挽着齐寂,等到上了车,齐寂还能感觉到手臂那处的温度,和似有若无的香气。
“累死啦。
”温洛宜揉了揉并不酸的肩膀,“要保持一个姿势几分钟真是太不容易了。
”
齐寂不语,温洛宜帮他把手臂摆好,笑说:“你这样不累吗?我已经不挽着你了,你放松就好了呀,怎么这么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