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站在太阳下的英姿飒爽,简直就是年时叔叔的翻版。
而这时,叔叔已经荣升为警察局局长了。
他对约翰亲如父子,倾尽心血去栽培他,教他许多工作上的经验,教他做人的原则,告诉他做为一名警察,工作时必须将法律与私情分开,要正直,要无情。
从某种层次上来说,叔叔是他精神上的领袖,如果没有他,自己一定早就腐烂在仇恨里。
约翰从职後接的第一个案子是项恶性杀人案。
一名贵族强暴了一个晚归的妓女。
妓女怀恨在心,将之谋杀。
最後,妓女被捕,判处死刑。
审判当日,法官要求妓女当著所有人忏悔。
妓女反问众人,她说:我有什麽错要去忏悔呢?他强暴了我,我杀了他,这不是作为一个人该有的正常反应吗?难道只因为我是个贫贱的妓女,杀死了一个贵族,就应该要忏悔吗?不不,我不会忏悔。
我没有错。
从头到尾,她都没有忏悔过,直到被拖至刑场,枪毙。
妓女闭上眼的那一刻,眼角终有一颗眼泪滑落,约翰知道,那是不甘心的泪水,对这个社会的不甘心,对法律的不甘心,对自己──这场案件的负责人的不甘心,以及怨恨。
约翰开始动摇,开始质疑法律的意义。
法律的根本不就是为了保护人民吗?但为何现在看起来,却失去了它应有的职责?
这时候,叔叔来找他了,两人喝了很多酒,餐桌上,叔叔说:“约翰,我问你,如果现在有一个非常可怜的人,我们暂且把他称呼为A。
A被B逼的家破人亡,最後走投无路,枪杀了B家所有的人。
遇到这种案子,你该怎麽做呢?我的小约翰。
”叔叔这样问他。
约翰说:“尽管A很值得同情,但是他杀了人,杀了人就是犯了法。
我还是会应公守法将他逮捕。
”
“很好。
这就是作为一名警察的指责。
那麽,小约翰,你告诉我,你在忧愁什麽呢?”
“叔叔,我只是不明白。
”
“不明白什麽?”
“不明白法律的意义。
法律的存在不是为了保护所有的弱者吗?为何又成了屠杀人民的武器?这不对啊。
它根本就没有保护到弱者啊,叔叔。
我不明白。
那个妓女,她真的有错吗?”约翰几乎要哭了。
长这麽大,第一次对世界产生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