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程。
先搭驴车半日,再坐小船一日。
换车。
又乘大船。
走了不知多少山路水路,前后花了三日,千辛万苦,终于抵达锦官城。
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这是个好地方。
甫一进城,丁小粥就看得眼花缭乱。
刚下码头就有许多吃食小铺,飘满食物香气。
商市上,新鲜的鸡鸭鱼肉、蔬菜水果摆得似满坑满谷。
金鞍佩玉的马儿在打鼻息,驼峰高耸的骆驼赖地不肯走,驼铃叮当响,旁边有耍把戏的艺人,檐廊下,藤笼中的鸟雀在啾啾叫,还有不知从哪而来的淙淙乐声萦绕不散,正这时,一群锦衣华服的美人迤逦而过,说笑间留下一阵香风……
这一切的都叫丁小粥看呆眼。
城里真好,他想。
似乎遍地是黄金,人人都能吃饱饭。
丁三请他在路边小摊吃面。
满一盆的面条,浇上红油香辣的肉哨子,点一咪咪醋,香的丁小粥恨不得把舌头嚼下肚。
丁三笑话他:“真看不出来,你长得小小的,这么能吃。
”
丁小粥不好意思,兄弟姐妹里,他是最能吃的,肚子似无底洞,总咕叽叫,永远填不饱。
平生第一次吃饱饭。
丁小粥心满意足。
又有点难过,以前他从不知道世上还有那么多好吃的,要是娘亲能吃到就好了。
才小半日,丁小粥已经喜欢上锦官城了。
他不介意吃苦做工,再累都行。
亦不奢望顿顿吃香喝辣,他会记得省吃俭用,到时寄钱回家,叫小弟小妹们也有饭吃,生了病有钱治。
心头热络不已,丁小粥迫不及待地问:“何时带我去用工?”
丁三在剔牙,口齿含糊:“急什么?先修整一下,赶这多天路,人都馊臭了。
等下我带你去澡堂,先搓洗洁净。
”
这时,旁边的酒楼里,正有几人在慷慨激昂地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