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舍得扔,最后我婆娘一锅煮,那股腥味一个秋天都没散。
”贺大贤经过那次的事,对面前的蛤蜊肉有些不敢下嘴。
不过闻着倒是不腥,还是一股鲜味扑鼻。
他没多犹豫,夹起一块蛤蜊肉尝了尝。
这一尝,不由点了点头,“不错不错,叶同志的厨艺就是好,什么食材都弄得这么好吃。
”
“别光吃肉。
”有人提醒,“余嫂子先前说了,说这里面的汤汁才是灵魂,你们拌着饭吃,特别鲜!”
蛤蜊肉里有不少浓汤。
特别浓稠,用浓稠的汤汁拌饭不比土豆泥烩饭来得差。
而且还是一股独有的口感,香得他们连着大口吃了起来,没几口菜还没吃完,饭就得见底了。
小方也差点没忍住。
不过好在毅力强,硬生生给忍了下来,想着将难得吃到的美味给两个弟弟留下来。
“小方,你就吃了吧,余嫂子还说了,这道菜不能放,一放就变得特别难吃。
”
余兰枝是特意提醒这句话。
搁在以前,她家大全不也是在厂子里遇到什么好吃或者稀罕的食物就兜着往家里带?
现在也一个样,都是有家有口的人,不少人都不会将餐食都吃得干干净净,而是在稍微填饱肚子后,将剩下的饭菜往家里带。
所以,有些不经放的食物她都会事先提醒一下。
省得他们这边特意省下,结果带回去却发现根本没法吃。
蒜蓉蛤蜊肉就是。
搁久了不鲜美不说还腥臭,要是放的时间长还容易吃坏肚子,余兰枝在他们来拿餐食时,特意一个个叮嘱过。
贺大贤知道他的情况,便道:“你就把蛤蜊肉吃了,把葫芦肉带回去给弟弟们,也别觉得可惜,等他们明年来咱们队伍,不也能跟你吃上一样的饭菜?”
小方虽然有些遗憾,但想想也是。
再过几个月就好,到时候不用他天天省着这口吃食,而是一家三兄弟都能吃一样的饭菜。
不过小方没想到是。
不用等几个月后,明天就可以了。
叶芮专门跑了一趟,问清他两个弟弟会什么工种后,便请他们两人明天来干活,并说了两人的酬劳,“一人一天两块钱的工钱,包两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