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履行婚约,又不想担骂名呗。
”
在原书中,李家可是把她拖到了三十五岁,也没履行婚约,更没提退婚。
书里的她又是个懦弱的,对方不回信,她也不敢找来东北,就这么拖成了老姑娘。
后来村里说闲话的越来越多,她大哥正好借了人家三十块钱不想还,把她嫁给了一个老鳏夫。
那老鳏夫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前妻就是被他和他妈打跑的。
她嫁过去七年,就被打小产了三次。
她实在受不了了,这才跑出来,到男女主家里做了保姆。
就这样还没做几年,就被那老鳏夫和儿子劝了回去,后面怎么样了虽然没提,但想也知道没好结果。
夏芍当时看到这段剧情,心里简直有一万句MMP在策马奔腾。
跟她同名也就算了,都打成这样了竟然不离婚,还回去?
她那儿子也是,自己妈在家里过得什么日子不知道吗?他妈偷偷回去接他他竟然不走,还把这事告诉老鳏夫,带着老鳏夫去找他妈。
没错,夏芍是穿书的,穿进了一本年代文里,就在原主因为农药中/毒以后。
只不过书里对这个配角交代不多,她一开始还没往这方面想。
想着这年代不嫁人是不可能的,她个连仙人球都能养死的更不可能留在农村走种田文路线。
李宝生虽然是个妈宝男,好歹能做工人,夏母一提来东北,她就同意了。
直到田翠芬一个劲儿推三阻四,她才开始怀疑自己可能是穿书了。
这可真是操蛋,以前还只是买不起房,现在连饭都吃不起了,还有生命危险。
和这操蛋的人生比起来,前世她那个只知道灌鸡汤不给加工资的抠门老板都可爱多了。
早知道会穿越,就算北漂四年,工资还没有房价涨得快,她也坚决不辞职回老家。
大不了秃头,总比在朋友组的送行局上喝到假酒,一命呜呼强吧?
当然夏芍没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