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响了,上官娴拿出来看是吴岂凡,他在排练发布会,已经是周三,再过两天就正式开始了,他练舞练的很起劲,给她发了一张照片,上面的他满脸是汗,却笑得很开心。
Molly
的爷爷是古董商人,专门喜欢收集各种古玩,美国地大人多货物杂,总有他喜欢又不好弄到的东西,因此他七十年代就移民到了A市,过的很是自在,便没有再离开过。
Molly的叔叔在经营投资银行,事业发展的很好,沈芸在A市的华人圈寻找了很久,最终还是觉得,Molly和她的林君比较匹配。
论家世,Molly不输给林君。
论长相,Molly就是个子小了点,可能才一米五几吧,但是穿了高跟鞋也有一米六,她长得很小,算是可爱型的,也不错了。
论学历什么的,Molly在I大读书,很是不错,林君也在读大学,都是年轻人,沈芸如意算盘打的很好,成天想着要撮合这两个人。
在一次中秋节,沈芸终于把两家人拉扯到了一起,开心的说什么中国人要一起过中秋,人多点才热闹,趁此机会把Molly介绍给了林君。
Molly对林君很是客气,两个年轻人在酒桌上也说了不少话,沈芸笑得嘴都要合不拢了,只觉得好事要成。
可是中秋节那顿饭一结束,林君也没有主动约过Molly,Molly也没有主动去找林君。
沈芸旁敲侧击了很多次,想要林君主动点,林君不愿意,他只说对Molly没什么感觉,只可能是普通朋友。
沈芸气得不行,好说歹说了很多跟Molly在一起的好处,林君也不为所动。
倒是那林正则,不知道什么时候认识了Molly,沈芸早就听说,某次Molly还特地来林威的公司找了林正则。
沈芸又气又急,无奈儿子早就被她宠坏了,说什么都不肯听。
沈芸越想越觉得不安,很是害怕Molly这块肥肉不仅不进自己肚子,反而被敌人给吃了。
林正则仿佛很是能理解沈芸的想法,约了她周三吃饭,还特地叫她在公司楼下等他,他下了班才下楼去找她,她坐在大厅里看杂志,穿了一双至少十厘米的高跟鞋,化着淡淡的妆,见他终于来了笑着丢下杂志站起来:“想跟你吃顿饭还真难。
”
林正则礼貌的笑:“对不起,刚才手边有点事耽搁了。
”
Molly故意没有开车来,林正则去取车,她就跟着。
“你没开车来?”林正则问她。
Molly笑:“没有,我都没坐过你的车,就让我坐一下嘛。
”
林正则心里有点不耐,但还是按住性子的开了车门,Molly跟上。
林正则不喜欢Molly,从第一眼见到就不喜欢。
其实算起来,Molly和上官娴都算是那种偶尔喜欢装一下的女孩子,上官娴小时候就喜欢在爷爷奶奶面前装娇弱惹人疼爱,可那时候他看上官娴,是真的可爱的。
而Molly就太擅长于在男人面前扮乖巧,却并不能给他乖巧的感觉。
Molly是真正心机深重的女子,那灵活的眼睛一转,总像在筹划什么,想得到什么。
也许真的是爱了一个人就会不由自主的去爱她的全部,林正则从来不觉得上官娴耍小心机的时候有什么,只觉得她是不懂事在闹,因此愿意成全她的放肆,好让她开心。
而Molly若是在他面前耍什么,他就只会反感,不想让她得逞。
就像是开车这件事情,本来是一件小事,林正则很少让别的女人上他的车,Molly知道他这次找她吃饭必然是有所求,因此光明正大的不开车,林正则黑着脸,也只能让她上车了。
上了车Molly心情大好,林正则却很是不高兴,他不喜欢这种太会动用权益的人,虽然他自己也常常是如此。
林正则和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