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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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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古代也讲究父债子偿。

     古代还讲究杀人偿命呢。

     那对父母把人弄丢已经可以算是故意伤害罪,或者说是杀人未遂,凭什么不用付出责任呢? 那对父母把人找回来之后,任由对方生病而根本不关心不管,也可以说是杀人未遂,又凭什么不用付出责任呢? 如果说杀人要偿命,他们已经把人杀了一次又一次,凭什么他们不死呢? 如果说一命抵一命,他们欠亲生的孩子两条命,一个人没办法赔偿两条命,那就让他们两个人来呀,两个人总有两条命的。

     更何况他们不是还有一个爱如亲子的领养的孩子吗?既然他们认为那个领养的孩子才是他们的孩子,那么父债子偿也没有问题吧? 享受了好处就要承受坏处,这不是应该的吗?既然他们认为他们是一家人,我就让他们一家整整齐齐,这很正常啊。

     我是说他们活该。

     所有人都要死,他们只不过是提前了,更何况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们活该。

    多少人问多少次都是一样的结果。

     他们就是活该。

     只是死了真是太轻松了。

     你知道那个领养的孩子在想什么吗? 我的父母也是他的父母,所以我要让父母多关照他一点儿。

     他已经把自己当成主人了,他的想法分明就是我是这个家的人,我要为这个家考虑。

     所以外面来的有可能伤害我家人的人要小心对待。

     根本没把对方当成一家人,或者说他从头到尾把人当陌生人,当外人,他从来不认为那个人才是那家的人,而自己不是。

     虽然在这方面他们一家人的想法都差不多,但我还是觉得好生气,知道为什么吗? 如果我是那个亲生的孩子,我会觉得这一切都是是对方不要的,是残羹剩饭,那本来是属于我的饕餮盛宴,我凭什么让给他? 又或者他凭什么觉得他有资格为我的东西做主,就算那不是东西,而是人,那又怎么样? 本来也不是属于他的。

     我在他前面,任何事情都有先来后到吧,就算他们不打算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分配属于我的东西。

     那也是他们的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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