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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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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一行字,没有其他内容。

     “知道你会偷看,所以告诉你,我也喜欢你。

    ” 鹿黎的字是和他一起在兴趣班练的,是同一个老师,临摹的也是用一份字帖,但或许是因为性格的偏差,鹿黎的字迹比他来得娟秀一点,不大喜欢连笔,但这一行字却写得非常仓促,一看就是匆匆忙忙写的。

     他愣在原地,第一次体会到六神无主的感觉,脑海里只剩下那句“我也喜欢你”,这句话就是对“我喜欢你”的最佳答案,也是鹿黎思考两天后给林斯屿的答复。

     林斯屿三步并两步,直接冲到了床前,他一靠近,被子里就扭扭捏捏地探出了个脑袋。

     可能是因为闷久了,鹿黎的额头上出了点细汗,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害羞,但这次鼓起勇气地抬起头,看向林斯屿问道:“……你看见了吗?” “看见了。

    ”林斯屿屈起一条腿靠在床上,他顺手去给鹿黎擦汗,低声地说,“看见鹿鹿说也喜欢我,我好开心。

    ” 鹿黎紧张地揪紧床单,连眼睛都笨得不知道眨一下了,他小声地说:“那我们现在是男朋友的关系了吗?” “当然是。

    ” 空气又安静了几秒,他们的视线焦灼地对视着,林斯屿也是第一次谈恋爱,还是和自己喜欢那么多年的人谈恋爱,他一时之间大脑也是空白一片,说什么都觉得错,做什么也都觉得错。

     林斯屿只知道自己有点想亲鹿黎,但他已经做错过两次了,不能做错第三次,所以他只是伸手牵住了鹿黎的手。

     他牵得很小心,但不敢用多大力,像是把鹿黎当成了什么易碎的瓷器。

     “鹿鹿。

    ”林斯屿喊他。

     鹿黎红着耳廓应:“嗯。

    ” 一遍不够,林斯屿又喊:“鹿鹿。

    ” “……嗯。

    ” 他喊了好多遍,鹿黎也不会不耐烦,跟着应了好几遍,每应一次耳朵就红一点。

     到了最后还要被林斯屿捏着耳朵问:“为什么鹿鹿的耳朵那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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