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
”向蓓两手一摊。
向蓓性子野,初中时候就是个小霸王。
姜临晴记得,班上最凶悍的男生,见到向蓓都得绕路走。
那时候传了很多关于向蓓的风言风语。
姜临晴只是听,却觉得,这真是一个传奇少女。
直到这一次重逢,她发现,向蓓确实还是我行我素的人,奔腾,有活力。
姜临晴:“向蓓,你有喜欢过谁吗?”
“我?”向蓓闭了闭眼睛,再睁开时,她从沙发上坐起来,“你不说,我都忘记了。
我初中就有喜欢过班上的一个男生。
”
“初中?我们班上的?”
“对啊,我们班那个谁。
太久了,我连他的名字都忘了。
高高瘦瘦,玉树临风。
是个四眼小子。
”
姜临晴也没有从回忆里想起这个谁。
“后来呢?”
“后来初中毕业了,我跟他不在一所高中。
我就把他忘了。
”向蓓哈哈笑了两下。
“你现在有喜欢的人吗?”
“现在啊?见惯了酒吧里的男人,我已绝情绝爱。
”向蓓摩挲下巴,“你不问起这事,我都没意识到,我的少女心竟然只在初中萌芽过。
”
“你胆子那么大,初中时有去告诉他吗?”
“没戏。
我第一眼见到他,就知道没戏。
”向蓓分开食指和中指,“两个世界的人。
哎呀,喜欢是一个人的事,就不告诉他。
”
姜临晴点头:“喜欢是一个人的事。
”
“我跟你不一样,我去告白肯定碰钉子。
对方瞧不起我这样的人。
”向蓓又躺下了,“对了,讲讲你喜欢的那个吧。
”
“他?我和他没有缘分。
”姜临晴坦然了,“他读完高中就出国了。
”
“你一直坚持了这么多年?”
“嗯,喜欢是一个人的事。
他在高中对我非常照顾,我能上大学也有他辅导的功劳。
”
“哦,至今没联络啊?”
姜临晴摇了头。
其他的,不再说了。
*
向蓓躺在沙发,从下午睡到了晚上。
她的生理钟总是日夜颠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