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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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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分一颗,吃完就走吧,我和罗德能和你们相遇真的太好了,“明越说完,用牙齿咬开太妃糖的糖纸,将它小心翼翼放在手心里,伸出手,摊开,“我们一定会再相遇的,罗德里安有办法带我离开,我不能放弃他,因为我是他的伴侣,伴侣的意思是相伴一生,共同命运,你们不一样。

    ” 五只手掌捏着太妃糖凑在一起,碰了个拳,甜甜的糖果让乔治差一点掉下眼泪。

     他很喜欢明越,纯粹出于欣赏的喜欢。

    他那副矜贵的皮囊下有一个坚韧的灵魂,如果不是这个玩笑一般的时代,或许他会成为某个领域的领袖,他身上的某些品质值得。

     斯派罗哽咽着说:“我送你最后一程吧,这个升降机摇起来很费力,你不一定有力气,我送你到楼上。

    ” 明越迟疑了一下,估量着他不离开升降机应该没有危险,于是答应了他的提议。

     坐在升降机里前往顶楼的途中,明越打开血迹斑斑的日记本,想要从被尸液和鲜血浸泡过的纸张中看出点什么。

    南夏的母语是法语,英语也说得很好,中文是在认识他之后学的,太难了,她会的词汇很多,只是写起来一直歪歪扭扭很难看。

     这本日记全部都是用中文写的。

     斯派罗摇着手杆,眯起眼睛看他手里的日记,说:“这写的是哪国字体,方方正正的,怪难看的。

    ” 她是用铅笔写的,字迹已经被液体泡发几乎看不清,他简略一翻只看到了好多阿曼达,只有这个单词是英文,出现频率太高了。

     明越用手背揉了揉眼睛,让眼泪不要掉下来,说:“是我前女友的日记,我觉得是她不想让同伴知道她写了什么,所以才用了中文,其实她中文很一般。

    ” 他没有太多时间去看前面写了什么,直接翻到了最后一页,那个日期让他害怕了。

     十一月二十五日。

     她在十一月还清醒过。

     日记写得非常潦草,时而英文时而法文,时而又用中文,断断续续很难读通顺,仿佛日记的主人已经精神时常外加阿尔茨海默症。

    他想起自己困得不行但是又必须打起精神来写字的时候,写下的东西让自己都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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