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漫画,越千川看到过几次,那细腻的,复杂的线条和色块构筑出的作品,让即使不懂绘画的他都忍不住秉住了呼吸。
不需要懂得画,他知道,程燃就是天才。
但程燃在作家圈里出名,却不是因为他的画,而是因为一些别的事情。
他是个同性恋,还是个相当放荡随便的同性恋,尤其喜欢与合作的作者发生关系。
“随便什么人都可以,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
”在某次聚会上,一个同事喝多后,用一种猥琐的声音对他说:“他对自己那些“男宠”可是很不错的,出钱出力,不求回报,捧红了好几个小作家,喂,重山啊,你长得也不错,要不去试试。
”
“滚。
”越千川对此并没有太大的兴趣。
那人却更起劲了:“那小子长得可漂亮了,那脸蛋,那身段,还留着长头发,你去睡一睡,就算当不了他的“男宠”,那也不亏啊。
”
“你怎么不去?”
那同事摸了摸鼻子,语气有些气急败坏;“妈的,那贱人,老子才不喜欢男的。
”
大概是没看上他,越千川了然。
而在那次谈话的几个月后,越千川遇见了程燃。
他运气不错,新书完结后小范围火了一阵,编辑觉得可以趁热打铁,便四处联系,想帮他把书的漫画化,抱着试试又不会亏的态度,编辑给程燃发去了小说原文和合同。
没想到程燃看了后,对这个故事很是喜欢,便联系了编辑,希望与越千川在自己的工作室面谈。
“好。
”越千川回复道。
程燃的工作室是郊区的一栋别墅,说是别墅,其实算得上一个小庄园了,豪华的铁艺栏杆将花园和一个小型的湖泊圈住,欧式风格的主楼足足有六层,看起来简直像个城堡。
刚进去,越千川就看见一个白色的团子向他扑过来,几乎要把他扑倒在地上,那是一只毛发雪白蓬松的萨摩耶,见没扑倒他,萨摩耶便撒着欢绕着他的腿蹭来蹭去,看起来有种傻乎乎的可爱。
“棉花,回来,别胡闹。
”一个有些低沉的男声在他身后响起。
越千川回过头,看见了一个长发青年。
青年穿着暗红色的丝绸衬衫,下身穿了条黑色长裤,他衣服规规矩矩的,没露出一点多余的皮肤,而他那头长发也被他乖巧得扎了个低马尾,垂在身后。
只是青年长了长过分漂亮的脸,不,那不止是漂亮,而是妖艳,是如狐狸,如妖鬼般的妖艳,是那种放荡的妖艳,尤其是他的嘴唇,虽然略显单薄,但唇色却相当红,并非那种健康的粉色,而是更深的红,让人想要去撕咬的红,想要毁坏的红,最重要的,也可以说是这张脸上点睛的一笔,是程燃嘴角的那颗小痣,若是没有这颗痣,他也许还能掩盖几分,可这颗痣点在他的嘴角,就好像成为他放荡铁证,无时无刻不在勾引人的铁证。
“走吧。
”见越千川打量着自己,程燃撇过了头,让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