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连*00-59-22*书包都忘记放回自己的卧室。
我提着他的书包,在他的房间前面停留了一阵子,还是没有替他把书包放回去,而是把它带回了自己房间里。
我坐在书桌前,手无意识地绕着自己的发尾,这是他刚刚因为自己的手不干净而拒绝触碰的地方。
可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还要在走回来的一路上都不拒绝拉着我的手呢。
哥。
作者的话:宋可艺不是反派!我不允许这么可爱的小女孩是反派!小宋会和弟弟成为好朋友的。
二十四
我在书桌前呆坐了一会儿,从书包里掏出那封很可爱的告白信。
那是一个女孩子情窦初开的充满爱意的期许。
很温柔的粉红色,信封上贴着一些可爱的卡通贴纸,正面写着白予清亲启,很清秀好看的字迹,封口处还贴了一个红色的爱心。
就连我也不得不承认她的审美很好,贴纸完全没有杂乱的感觉,反而让人感觉看起来很舒服。
我不知道我哥会喜欢的女生是什么样子的,或许就是她这样的呢?我想不出有什么拒绝她的理由。
很漂亮也可爱,喜欢上了就会主动地追求,带着少女特有的害羞和明媚,笑起来时连夕阳都要偏爱地为她镀上一层金色。
她会牵着我哥的手逛操场,坐在球场边上的草地上陪他一起打篮球,在他渴的时候递上一瓶水,然后踮起脚尖替他擦掉额角落下的汗珠。
她好像会把我的角色替代掉了。
我是个旁观者,是“弟弟”。
而弟弟应该懂事,应该为我哥有这样的吸引力而感到高兴,应该在很多年后回忆青春时一笑而过。
是应该,而不是我想。
我不想。
我不想让她占有我哥,只要一想象这个画面我就感觉我的眉骨在神经性地跳痛,右手腕上缝合的伤疤仿佛又被撕裂开,回到那个在无人的森林里等待死亡到来的晚上。
我无意识地咬着右手的指甲,直到嘴里尝到铁锈味。
我能接受这样的结果吗?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