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等于一个密度比较小接触面积比较大的铅球,我瞎猜的。
效果也相当拔群,男生痛得松开了紧紧抓着宋可艺的手,她只停顿了一瞬,立刻从混乱中脱身,往大路上跑去。
“操!”男生痛得骂出声,周围的几个男生岚00-59-25声也懵了,有一个反应过来,抓着我的头发把我狠狠掷在地上。
肾上腺素让疼痛也变得微弱,我像一块破布一样摔在地上的时候只是觉得一阵发蒙,没办法起身。
“妈的,你这个婊子!你有病啊!”他揪着我的衣领,狠狠甩了我一个耳光,吼道,“愣着干什么,追啊!”
有一个男生想要去追,但是他抬起来的腿顿住了。
因为我抱住了他的腿,张口咬住了他的脚踝。
我咬得很用力,嘴里尝到血腥味。
模糊的视线里,我看见宋可艺的身影跑出了巷子,不见了。
那次我哥也这样救过我,区别是那次我没跑掉,而现在宋可艺跑掉了。
我比我哥要强一点。
周围传来的辱骂声也一样变得含含糊糊,像是身处在水底,我被从那人身上扯开,再次扔到地上甩了第二个耳光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不是他们没有把话说清楚,而是我在耳鸣。
但我还是努力地跟他们解释了宋可艺为什么会跑掉,我把嘴里的血沫“呸”地一声吐掉,说:
“她说了不喜欢你没听见吗?”
但他们好像把我的解释理解成挑衅了。
理解能力堪忧。
被人禁锢着双手扯着头发按跪在男生面前,第三个耳光兜着风落下来的时候,我混沌地想:
这个男生说的是对的,我确实有病。
我他妈真的是疯了。
三十一
脸颊很热,脑子也有点晕,我躺在地上,路灯白色的光影在我眼前闪烁。
时间好像好像没有过多久,但是在我眼里却如同粘稠融化的黄油,是我对时间的流逝出现了不正确的感知吗,我觉得过了好久好久。
久到我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听见了警笛的声音。
可是落在我脸上的耳光也停下了,我才知道我没有听错。
他们说,“走吧,有警察来了。
”又看着我说,“他怎么办?”
我跟他们面面相觑。
能怎么办,难不成还要把我带走继续。
那可太劳烦他们了。
我想对他们说快走吧,但是我说不出来话,一开口都是沙哑的气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