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钱还不行啊?一碗牛肉面又花不了你多少时间。
”
徐达正要上前解围,就听见一声回绝:“爱吃吃,不吃走。
”
果然是韦荞的作风。
这店也果然是要倒的。
徐达如此想。
找事的小情侣骂骂咧咧地走了,徐达笑着招呼:“荞姐,我来吃面了哈。
”
他最后那个“哈”字就很灵性,谄媚、讨好、卑躬屈膝,你很难想象一个曾经的社会混混也会用上这个语气词。
没错,徐达在做保安前,社会经历很不光彩,在高利贷讨债公司干了好几年。
专门在老板讨债时充当“打手”门面,狐假虎威吓唬群众。
他“打手”生涯最后一个吓唬的,就是韦荞。
那几年生意不景气,高利贷公司什么都做,一看韦荞是个外地人,又开了家小面馆,就让徐达跟着一起去要点保护费。
去之前,徐达听说过韦荞的古怪之处。
她开店,只卖一种面,用的还是死贵死贵的河虾。
面卖得不贵,一碗十五块,怎么看都赔本。
刚开店那会儿生意不好,一天也没几个人上门,韦荞就坐在椅子上洗河虾、煮河虾,做好了面没人吃,就全送人。
她这种搞法,颇有点“我活不下去谁都别想活下去”的架势,周围几家面馆在价格上没人干得过她,反倒让她打出名声。
但徐达总觉得,韦荞并不在意赚钱。
真正让他这么认定的,是那次收保护费。
一群人被韦荞打惨了,这个看似清瘦的女人一巴掌甩过来,把徐达打去县城医院挂了耳鸣科专家号。
徐达看得出来,韦荞是练过的,但练得不多,自保尚可,想要伤人那还差点。
她伤得了一群男人,凭的就一个东西:不要命。
她像是苦等一个发泄的机会已久,久到这日子都将她煮透了,她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