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下首,从开席起,脑子里就只剩下一件事:什么时候敬酒,敬酒的时候说什么。
就像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他知道那些善于祝词的人,总能在觥筹交错的间隙,找到合适的时机,如同从网中穿过的鲶鱼,顺滑地插入对话,说得满桌笑意盈盈,红光满面。
对于孟初来说,这不啻于超能力。
为了寻找敬酒那一瞬,他要像捕鱼的鹭鸶那样警觉,还要花很长时间给自己鼓劲。
而真正举起来之后,他又会在意声音有没有抖,表情自不自然当然不自然了,心跳超过120的时候怎么自然。
孟初心里装着这块巨石,从冷碟上桌那一刻,就开始焦虑。
最后,还是导师拯救了他。
菜快上齐时,对方拍了拍他的胳膊,让他跟着自己敬酒。
孟初长出了一口气,内心的感激无以言表。
导师站起身,瞟了眼分酒器。
孟初听从指令,端起它乖乖地跟了上去。
他们先走到主座。
导师和一个秃势明显的中年男人碰了碰杯,聊了几句最近的项目,然后转过身,拍了拍孟初的肩:“这是我以前的学生,现在是林大微电子的副教授。
”
“还以为是你新带的博士呢,真年轻啊,”教授观察着孟初,“你哪一年的?”
听到是九五后,教授感慨万分:“真巧啊,那年我刚进大学。
”他举起酒杯,孟初赶紧上前碰了碰。
杯里剩最后一口,对方正好喝完了。
孟初看着导师称赞起这毫无技术含量的干杯动作,然后盯着自己看。
他犹豫了一下,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吞咽太快,他根本没尝出味道来,只感觉有火一路烧下去,从舌尖到喉咙全麻了。
他紧紧闭住嘴,努力不让自己咳嗽。
主座的教授看了他一眼,表情倒是有些动容,转过身,对邻座说:“这年头,找到一个愿意陪我们这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