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种的花草,她从旧货市场买来的躺椅沙发……都不昂贵,却处处透着主人的闲散自得。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他今天才允许自己偶尔放纵放松,来到这里。
见他醒来,慕善把电视遥控器一丢,站起来:“吃饭没?。
”
厨房的桌子上摆放简单的三菜一汤。
丁珩不记得自己多久没吃过这样家常的饭菜,舒服得让胃都变得慵懒。
等他吃完第二碗饭,一抬头,看到慕善有些好笑的望着自己。
“三天没吃?”她玩笑质疑。
丁珩微微一笑。
事实上,他中午才从霖市最好的饭店离开,一顿饭也许吃掉慕善一个小项目。
只是昔日称兄道弟的银行行长,今天却开始在他面前拿官腔。
虽然他当时神色如常,但终究有些火气。
离开后开车在市里转了一圈,他竟然又神差鬼使,来到慕善的家里。
“谁让我现在落魄?”他双眸含笑望着她。
慕善盛了碗汤放在他面前:“你落魄?那我就是潦倒。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你自己说的。
”
丁珩失笑,这话的确是他说的。
五天前,他被保释。
同时拿到的,还有舅舅弄来的、慕善的供词。
按照她的说法,她被人打晕,然后关在一个陌生地点数天,最后才放了出来。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一无所知。
因此也无法证明丁珩的清白。
他第一时间就去找慕善,在她家楼下等着。
可当他看到她眼中惊讶而微红的眼眶,看到她沉默而苍白的容颜,立刻释然。
也许她真的没看到,所以才被放回来;又也许她看到了,受人胁迫不能开口,难道他还要拖她下水?
反正他已大约猜知了凶手。
可这女人实在出人意表。
短暂的、有些疏离的交谈后,她竟然拿出张银行卡,放到他手里。
“这里是一百五十万,密码是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