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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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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问李真知:“姐姐,为什么你和权至龙成为夫妻后,关系能那么要好?” 李真知和权至龙结婚前是什么情况,别人不知道,莉迪亚却非常清楚。

    一句话总结就是基于一点好感的奉子成婚。

     在两人决定结婚的过程中,莉迪亚一直发挥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并且认为以孩子作为婚姻的纽带没有问题,坚决反对李真知不要孩子。

    甚至,不要婚姻,单独抚养孩子也可以。

    当然,最好以获得更多的利益为前提。

     本来莉迪亚对自己的婚姻也是抱持这样的想法,但当事情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面对抉择时,她退缩了。

    她想得到威曼家的权势和财富又对和阿斯兰的婚姻感到犹豫不决,便想通过怀孕的方式让自己下定决心,不留后路。

    可是,她发现她做不到现在,她十分庆幸没有做到。

    她没有太过怨恨阿斯兰的悔婚正在于此。

    万一结婚生子后阿斯兰再崩溃,她会跟着发疯。

     但在之前,她对阿斯兰不是没有好感,从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喜欢,甚至一度发展成一点迷恋,只是一想象到两人的孩子,她无法产生任何好感。

     如此,显得李真知对结婚怀孕的义无反顾,到之后的认真负责格外勇敢和珍贵。

     李真知被她问懵了。

    她从未想过这个问题。

    怀孕是她选择和权至龙结婚的决定性因素。

     她是因为怀上了无法打掉,在无法反悔的情况下,她选择接受、接纳。

    权至龙对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充满期待。

     两人结婚后,很自然地爱宝宝,一同为了维持婚姻关系而付出努力。

    从他们宣誓成夫妻开始,彼此便没有把对方当作外人。

    即使不是最爱的人,也是最重视的人。

     李真知能清晰感觉到,她被权至龙放在心上。

    他对她的珍惜和照顾毫无保留。

     真诚和付出永远是最打动人的。

     李真知也是“你对我,我对你”的人。

    性格和后天养成的习惯使然,她不习惯索取,无法坦然接受别人对她的好,因为不想亏欠任何人,必然要回报。

     两人真心对待彼此,不知不觉就变成现在这种和谐的婚姻关系。

     “……所以,爱不是最重要的。

    ”莉迪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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