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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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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藜荞是因为意识到红烧肉熟透,准备出锅而快速反应。

     沈万银则是纯纯饿的,好几天没吃肉,对吃惯山珍海味的沈小少爷来说,比酷刑还要难以忍受。

     而且他也发现,黎家吃的主食就是各种粥。

     他的脑海中开始冒出一种不可思议的猜测:如果不是自己主动要求和黎家人一起住的话,该不会他还需要躺在冰冷的山洞里,喝上好几天寡淡的清粥吧? 念头一旦生出,就开始不受人的控制。

     带着这种念头,沈万银再次迎来清粥。

     他呆愣地看着眼前的芋头粥,又看了一眼开始动筷的藜麦,试探性地说: “我觉得身体大好,吃点肉什么的,应该可以吧?” “可以吗?”藜荞对此一点经验都没有,不禁发出同样的疑惑。

     藜菽看了默不作声准备开吃的大姐,回道: “你仔细看着办,反正身体是自己的。

    ” 此言一出,沈万银激动地拿起筷子,迫不及待地朝着自己熟悉的红烧肉伸出筷子。

     红烧肉作为本朝家喻户晓的一道美食,沈万银之前吃过不少。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此刻的五花肉闻起来特别香,比临安城内有着天下第一楼之称的丰乐楼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入口后,他才发现其中的不一样。

     嘴里的红烧肉肉质有点柴,香料的味道有点重,唯一可圈可点的就是色若玛瑙的色泽,勉强可以入口。

     沈万银一番评价下来,吃肉的速度减慢不少。

     吃完一块肉,喝完一口粥后,肚子的躁动已经完全安抚。

     就在他准备朝着另一道新奇的菜肴伸出筷子时,忽然瞥见藜麦吃饭的表情。

     那是一种从未见过的表情,让沈万银忍不住停下动作观察。

     明明是非常快速的吃饭动作,但看起来丝毫感受不到粗俗。

     反而…… 反而是一种…… 一种沈万银想破脑袋都想不出形容词的状态。

     他静静地看着藜麦吃饭的动作,形似玛瑙的大块见方红烧肉,表层挂着明亮的汁水,在火光的照射下,闪烁着瞩目的光彩。

     塞进嘴里时,表层的汁水黏糊地挂在嘴唇上。

     而后,粉色的舌尖一勾,汤汁和红烧肉一起在嘴里碾碎。

     看见腮帮子鼓起来的刹那,沈万银都能想象到嘴里的滋味是什么。

     直至红烧肉被吞咽的瞬间,感受到藜麦浑身上下散发出的满足。

     沈万银脑海中立即冒出来两个字——虔诚。

     这两个字完全可以形容此时此刻藜麦吃饭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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