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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夜难渡[破镜重圆] 第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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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过来,他就过去。

     她不想碰到他,那他就主动去碰他。

     但是来硬的还不行。

     沈屹骁翻了个身,手臂太长,伸过去时,刚好能握住她的脚腕,但他没有握,而是弯着食指,蹭了蹭她的脚心。

     夜浓很怕痒,浑身一个激灵地缩了缩脚。

     沈屹骁又在她另只脚的脚心挠了一下。

     “你再——” “声音小点,”他温声细语地打断她:“头真的疼。

    ” 夜浓不说话了,默了会儿,她很轻地“哼”了声:“叫你不吃饭。

    ” 沈屹骁一直在等她心软。

     等到了,如愿了,他伸出手,“过来。

    ” 回答他的不是之前的「不要」了。

     “过去干嘛?” 当然是想抱抱她。

     可是又只能借着头疼:“不是头疼吗,过来帮我按按。

    ” 见她不说话,也没有动作,沈屹骁索性主动挪过来。

     床是一米五的床,枕头也只有一只。

     夜浓刚好枕在枕头的中央。

     沈屹骁没有越矩得太过分,故作可怜地枕在枕头边。

     不过一个手掌宽的距离,近得能看见对方眼睛里的自己。

     沈屹骁以为她会往后挪,却见她一动不动,就是那蜷在面前的手指,一点一点地收紧了。

     沈屹骁默不作声地闭上了眼,“就像以前那么按就行。

    ” 在夜浓的印象里,他身体素质特别好,别说伤风感冒发烧,就算是大冬天洗凉水澡都没事。

     唯独有一次,他和他父亲去异地出差,原本计划三天就能回来,结果到了第五天都没能脱身。

     于是周六晚上的那场演唱会,夜浓就自己去了,谁知却在体育场门口看见了他。

     当时他一身西装,挺拔地站在人群里,即便风尘仆仆,也依然那么耀眼。

     她问他怎么脱得身,他连骗都不骗她一下:和我爸吵了一架,他一气,就让我滚回来了。

     当时的她,想法真的好简单,只有感动,没有担心,也没有后怕。

     于是他们在荧光棒里狂呼,在人山人海里拥吻。

     她不知道他去的那个城市没有机场,也没有直达的高铁,不知道他为了回来,转了三趟车,花了九个小时才出现在她的面前。

     鼓声、掌声、歌声,在他耳边轰炸了两个小时。

     他却没有表现出一丁点的疲倦,直到演唱会结束,直到回到公寓,他才把脸埋在她颈窝,说他头有些疼。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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