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放着、绚丽着,有靓丽的人物,有动感的光效。
是毕姗姗“梦中情司”比过稿的一支广告,广告目的是宣传该公司的新品糖果,毕姗姗当时也参加了。
她一共就这么两家“梦中情司”。
又播出了啊……毕姗姗自嘲地想:again,我完全没被通知到,比稿就结束了,连广告都播出了呢!
既然有这缘分,那就看完它吧,毕姗姗想:看看最后“梦中情司”选中了的广告创意是什么样子的,自己又输在什么地方了,为下一次的比稿搜集信息、做做准备。
这次虽然输了,可她依然希望将来能为这家糖果公司做个广告。
也许是下次,也许是下下次,也许是几十次后,又也许是几十年后,谁知道呢,总归是有机会的吧。
揣着这样的想法,毕姗姗看得认真。
可越看,毕姗姗就越心惊,一颗心都突突地跳。
这……
这……?
广告剧情变了不少,可毕姗姗仍能瞧出来,这广告的核心创意和她当初交上去的那个版本是一样的!!!
别人也许认不出来她的孩子,可她自己不可能认不出来。
她们两个血缘相通。
而且那个想法非常特别,毕姗姗真不相信与其他家能撞上。
毕姗姗站在那里,只觉眼前那些广告人物也都变得虚假起来,模样儿假,声音也假,好像不在现实世界,笑容扎眼,笑声也刺耳。
好么,她自嘲道,她被自己的“梦中情司”偷创意了。
传说中的“偷创意”。
好消息:她的创意现在就被用在了梦中情司的广告上;坏消息:她自己都不知道。
毕姗姗站在屏幕前看了几遍。
凭良
心说,这支广告制作得相当不错,这个执行的水准她自己未必能达得到。
梦中情司可能非常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