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把双管猎枪。
枪管是漆亮的大马士革钢,把手有细致的百合花图案。
蓝文心不懂枪,但枪和琴应该是同一个道理,品相好的,质量差不到哪去。
“这次我和我女儿去俄罗斯,正逢那儿的狩猎季,别提多尽兴,一千多斤重的熊扑向我,被我砰砰两枪放倒!但我还是老了,视力不如我女儿,几天下来她打了十几头野猪灰狼,还有飞禽,我可打不来,她一枪一个准。
”
叶叔吹嘘完自己便炫耀女儿,蓝文心脸色愈发惨白,只见叶叔眼珠一滚,发现沙发下的小鸡小牛,“嘬嘬嘬”地逗它们:“小猫咪,过来。
”
蓝文心将两猫揽到自己怀里,干笑两声:“它们比较怕生。
”
“这小猫太娇生惯养。
”
叶叔对胆怯的小猫咪失去兴趣,一心给蓝文心展示自己狩猎的英姿,举起手机面容识别解锁,点开相册,放大一张图――
茫茫雪林中,他站在庞然大物身后,撑着猎枪,露出志得意满的笑。
背后是一头倒地的棕熊,身型是他的两倍壮,却被他威风凛凛地踩着。
旁边还有一个高个子女人,面无表情地看着镜头,眼里有杀气。
“你的女儿真有气势,”蓝文心摸摸小鸡,“她没跟你回来?”
“没有,她回国了,有任务在身,”叶叔顿了顿,就此打住关于女
儿的话题,“我真想她。
”
蓝文心抚摸小牛的背:“我也想我的家人了。
”
“小文,你可以把我当干爹,我和你爸应该差不多年纪。
”
蓝文心摇头苦笑:“我想回国见见他们。
”
叶叔没接他的话,握起猎枪,作出瞄准的姿势,自言自语道:“我找人定制了五年的猎枪,滑膛打飞禽,线膛射走兽,六百米内的猎物中弹立即死。
我拿这把枪在俄罗斯打过野鹅,